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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感情纠纷 持刀砍伤劝架人
作者:曾荣汉  发布时间:2014-09-22 11:17:39 打印 字号: | |

    因女友提出分手接受不了,男子持刀将劝架的两名女子砍伤。日前该男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给被害人黄某医疗费等近两万元。
       据悉,徐某与陈某经人介绍相处了几个月,之后陈某发现两人不合适提出分手,徐某接受不了,多次骚扰陈某。20137月底一天,被告人徐某携刀窜到仙游县鲤城街道其前女友陈某租住处,因感情纠纷问题再次与陈某争吵。之后,陈某的两个朋友黄某、许某闻讯赶过来劝架,却被被告人持刀刺伤。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黄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被害人许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在法院审理期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提出诉称,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及鉴定费等计51295.44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被告人徐某不服提出上诉称量刑过重,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