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经营婚姻本该苦难同当,岂料家住仙游县的严某却因丈夫隐瞒婚前债务引发夫妻纠纷而对薄公堂。
严某与丈夫林某于2008年2月份经人介绍相识之后,互生好感,便于次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1月份,儿子小林的出生给这个新家庭添加了欣喜。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严某发现林某竟然在婚前还负有债务并未在结婚时坦承,严某顿时心里产生了疙瘩。之后随着孩子出生、成长所需要的生活开支越来越多,生活经济也越加沉重,严某便将这生活经济压力归咎于林某婚前隐瞒负债,经常对林某抱怨有加,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2014年3月,严某将林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仙游法院认为虽然严某与林某双方发生感情纠葛,但只要双方互相理解和信赖,多沟通交流,夫妻间感情还是可以恢复的,遂判决不准严某二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