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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以福建仙游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为样本
作者:关玉辉  发布时间:2013-04-09 11:14:38 打印 字号: | |

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探索

——以福建仙游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为样本

关玉辉[*]
 


  20068月,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为表彰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的先进单位,授予52个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01月,最高法院命名40个法院为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20107月,最高法院在浙江宁波市召开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拉开了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帷幕。201110月,最高法院又命名50个法院为第二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至此,法院文化建设在人民法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已日益凸显,法院文化对人民法院各项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及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司法权威的树立正起着关键性作用。随着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法院文化理论的深入研究、实务届对法院文化的实践探索,法院文化的研究实践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阶段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阶段性总结、推进时期,因此本文以法院文化的理论为支撑,结合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深入探索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路径,以期法院文化功能进一步发挥作用。

 

一、理论溯源:法院文化的内涵解读

是否正确理解法院文化的内涵与外延,以及是否准确定位法院文化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等各项事业中的角色,关系到法院文化功能能否真正发挥。作为观念和行为模式的集合体,文化最根本的意义就在于可以帮助在某种共同性基础上存在的群体找到自我认同,带来情感上的满足和理性上的一致认识。[] 法院文化作为法律文化、司法文化、法治文化、法文化、文化等上位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否可以帮助法官职业共同体在法院审判等各项业务的开展中找到情感上的满足以及实现马斯洛五大需求,[]并为审判质效、司法公信力服务,首要前提乃为本质上认识法院文化。

(一)法院文化的解构

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010年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阐述了法院文化的含义,即:“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结合此概念界定,法院文化包含了四个要素五个层次,四要素包括价值理念构成要素、行为构成要素、管理构成要素、物质构成要素,五层次则为精神文化层次、物质文化层次、制度文化层次、行为文化层次、法院生态文化层次。四要素和五层次的区分角度不同,但要素、层次间相互融合、相互影响。

1.价值理念构成要素,与之匹配的层次为精神文化,指法院行为主体在审判执行、管理活动等各项业务中形成的符合法院特色的共同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和思维模式,是法院文化的精髓所在,亦称为法院文化的法魂。

2.行为构成要素,是法院文化的直接表现方式,直接影响着法院系统的司法形象。行为文化与之匹配,主要指法院行为主体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行为主体的司法行为、司法作风、司法礼仪等职业行为规范。

3.管理构成要素,与之匹配的层次为制度文化。常言:管理是一门艺术,通常以制度的形式呈现。借助于科学的管理方式,法院制度文化一般以审判管理制度、队伍管理制度、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党建制度、司法为民制度等司法管理制度的形式助推法院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强力助推器。

4.物质构成要素,主要以实物形态呈现,是精神文化的物质载体,具有直观性,易被公众感知,与之匹配的层次为制度文化。该要素一般表现为法院的庭院环境建设,办公场所、服务场所建设,文化展示平台建设,文体场所、设施建设,荣誉室(院史)、图书馆(阅览室)建设以及行为主体的服饰等。

5.法院生态文化,以“公平、公正、高效、节约、环保、和谐、可持续发展”为理念,有机贯穿于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管理文化中。一般表现为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文明和谐的诉讼环境、良好的司法舆论环境、共享型法院文化建设等。法院生态文化是法院文化体系的发展与延伸,是法院系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法院文化的定位

法院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必须明确其定位问题,定位模糊,必然阻碍法院文化的发展,甚至可能偏转法院文化发展的方向。同时,法院文化作为法院系统的无形资产,必须借助一定的承载体才能发挥其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法院系统的行为主体为干警,干警是法院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和创造者。因此,正确定位法院文化,坚持法院文化以审判质效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坚持以行为主体为本位,坚持以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为导向,坚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宗旨,努力实现法院文化与审判、行为主体之间的有机衔接,是法院文化发展的根本保障。

1.法院文化的精神实质为司法核心价值观。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行为主体共同价值观的培育,那么何为法院体系行为主体的共同价值观?最高法院根据法院系统的性质宗旨,在司法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其中,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廉洁是司法的基石,为民是司法的主旨。公正、廉洁、为民三者作为有机的统一体,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法院干警在长期的审判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最深层次的精神文化,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更是法院文化的精髓。[]人民法院对法院文化的定位不能偏离了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法院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着重强化干警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培育干警优良的共同价值观,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价值引领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2.法院文化的基础是以行为主体为本。“为政之道,关键在人”,法院文化离开了行为主体根本无法独立存在。所谓以行为主体为本,即在法院文化建设中引入科学的管理模式,结合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马斯洛需求理论,将行为主体与法院的人员配置制度、人才培养机制和全局工作对接,采取针对不同行为主体类型进行多元人性化管理措施,将行为主体的差异化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配对,并在司法实践中突出行为主体的主体地位,尊重行为主体的主体价值,充分利用法院文化帮助行为主体在职业中找到自我认同感,满足其情感上的需求和理性上的一致认识,促进其全面发展。干警的全面发展,必然带动法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3.法院文化的目标是立足“服务于审判质效、服务于人民”,即法院文化应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审判执行工作是法院系统最基础性但又最重要的工作,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审判执行的价值理念——“公平公正、合法合理”,是法院精神文化的核心之一。法院文化是在与法院审判实践的互动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一方面审判执行工作丰富了法院文化内涵,使法院文化更符合法院系统的工作特点、更贴近审判执行规律;另一方面,法院文化凝聚了法院队伍精神,展示法院风采,矫正并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因此,法院文化建设要跟上司法实践的步伐,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围绕审判质效这个中心工作布局谋篇,用文化的力量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发展,以高水平的审判活动体现法院文化建设成果,进而最终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目标。

 

二、行为透视: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践分析

文化的力量,无形而有质;文化的力量,温润而持久。如何用好这“无形的力量”是仙游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长期探讨的一个话题。随着各地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院文化建设活动,仙游法院党组核心成员注意到有些法院关于法院文化定位模糊不清,开展的文化活动形式单一、内容简单片面,甚至存在走过场的形式建设,法院文化建设未能真正形成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在法院文化建设中,摆在首位的是“要弄清楚进行什么样的文化建设、要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氛围”。作为“全国优秀法院”,在这个关键的问题上,仙游法院紧紧抓住“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主题,以塑造社会主义先进法院文化为自身不懈努力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带着完善法院文化建设体系的任务,仙游法院党组成员深入调查研究,并聘请专业文化建设顾问,制定了法院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扎实地进行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院文化,对法院文化建设及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强化思想素质教育,大力发展法院精神文化

1.深化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是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仙游法院结合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出了“公正、廉洁、严谨、务实、为民”的法院精神。其中,公正是核心,廉洁是根基,严谨是途径,务实是保障,为民是主旨。同时,要提高行为主体的思想文化水平,必须加强思想教育培训,深化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仙游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公信建设活动为契机,开展赴革命烈士陵园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举办系列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辅导报告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演讲赛、向詹红荔等模范人物学习心得交流会等学习活动,将院训等行为主体的共同价值理念向干警的心灵深处灌输和传导,努力将其变成干警的思想共识,注重培育干警的法律信仰,增强干警对法院文化的认同感,全面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

2.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复合型法官。仙游法院结合“队伍建设提升年、“司法走转改”等专项活动,通过院领导带头上党课,举办岗位技术培训、业务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学术沙龙、海西法官讲坛、纪律条规知识竞赛、辩论赛等多种创新人才培养的活动,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复合型法官。同时,仙游法院党组成员主动将主题学习融于审判实务、融于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好抓队伍建设责任状,每周召开一次院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院务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和队伍状况综合分析会,分析队伍建设和廉政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队伍存在的问题,用行动贯彻主题学习,一环紧扣一环,有效的保证了学习的广泛性和彻底性。

3.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仙游法院吴飞民法官在仙游法院郊尾人民法庭工作期间,年年办案超百件,调解工作效率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仙游法院充分利用身边先进资源,大力弘扬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全国优秀法官吴飞民、全省优秀法官郑丽钦、朱良回等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积极利用舆论阵地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理念、优良作风、高尚情操和司法智慧,以点带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激励作用和集群效应。在一批批先进典型的带动下,全院干警见贤思齐,追求自我完善,形成了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法院精神文化是法院的“法魂”,仙游法院用铸就的“公正、廉洁、严谨、务实、为民”法院精神推动着各项事业的发展,成绩斐然。先后荣膺“全国优秀法院”、“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五届蝉联全省“十佳法院”和市级“文明单位”等;自1972年恢复建院以来,全院无发生法官违法犯罪刑事案件,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吴飞民,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先进个人关玉辉,全省优秀法官郑丽钦、朱良回,省新长征突击手林贤荣等一批优秀法官代表。

(二)规范行为习惯,大力发展法院行为文化

法院行为文化的易感观性要求法院在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着力培养法院行为主体的司法良知、规范其司法行为、改善司法作风、推进司法文明、保障司法廉洁,发展优良的法院行为文化。仙游法院在发展法院行为文化建设时,一是坚持以行为主体为本,立足于为审判质效服务这个工作中心,在满足干警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需求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司法良知教育活动,要求干警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培育干警司法良知;二是以深化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为契机,要求干警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等制度,定期开展司法礼仪或行为规范的教育培训和专项检查,教育引导行为主体自觉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言行;三是结合“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和“司法走转改”活动,组织开展司法作风、机关效能检查和审务督查,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四是开展争创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活动,文明建设喜结累累硕果,进一步树立了司法公正文明形象;五是建立动态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聘请12名外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和12名院内人员兼职廉政监察员,构筑内外结合的动态监督平台,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保障了司法廉洁。六是充分运用多种文化载体,注重发挥党团工会等群体组织的力量,组建15个兴趣小组和多种学习沙龙,开展多种经常性、群体性的文体娱乐和学习交流活动,如规定每周二、四下午,在没有工作任务安排的情况下,干警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保持身心健康、增强身体素质,也营造了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

(三)借助科学管理技术,大力发展法院制度文化

仙游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运用各种先进的科学管理技术和方法,巩固并完善了一系列明确具体、便于操作的审判管理制度、队伍管理制度、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党建制度以及司法为民管理制度等,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行。仅2012年度,仙游法院修改、删除、补充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就有50余项。譬如,通过加强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管理,完善审判流程、审判质量、审判绩效、审判监督、审判信息等制度,定期进行审判管理情况通报和审判态势分析,对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为审判管理的决策提供基本信息,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如此动态、高效、无缝隙的审判管理体系,使仙游法院的审执结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和法官人均办案数等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茅。法院制度文化植入科学的管理文化基因,既可实现法院管理的规范化,又能激发行为主体文化自觉功能,既可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又能发挥行为主体的柔性自我管理功能,实现了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使得法院文化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得想犯错误的人犯不了错,有机会犯错的人不愿意犯错。

(四)挖掘文化建设新阵地,大力发展法院物质文化

优质的司法服务需要完善的服务设施做保障。为此,仙游法院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科学规划、规模适当、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庄重实用、功能齐全”的要求,加强“两庭”基础建设,嵌入了更多的法治元素,塑造体现人民法院文化形象的物质环境;设立法院荣誉室,对内激发行为主体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对外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精心打造的文化长廊,在审判大厅、各楼层、图书阅览室、法官服务中心等场所,装点法学界名人名言及字画,营造了正义的审判氛围,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加大对图书阅览室的投入,购置新的桌椅、书架,及时更新各类书籍,订购网络学习教育资源,为干警的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条件;修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及书画室等场所,为干警参加体育锻炼添置运动健身器材,为其休闲健身提供硬件保障;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天平工程”,强化信息技术在各项工作中的应用,切实提高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

(五)打造优质软环境,大力发展法院生态文化

法院生态文化建设是激发干警的外在动力,是提升法院文化品位的捷径。仙游法院紧紧围绕为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打造优质软环境的目标,准确把握法院生态文化建设要求,加强营造文明和谐的诉讼环境和良好的舆论环境,构建温馨和谐的机关工作环境,建设共享型法院文化,大力发展法院生态文化。譬如,改扩建集办公、立案、调解、流程管理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设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和当事人、上访人休息区,悬挂以和为贵的艺术作品,安装电子显示屏,设置无障碍通道设施,配备安检人员和监控设置,诉讼文书样式、举证指南、桌椅、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水杯、笔纸、报刊、老花镜、物品寄存柜、简易医药箱等一应俱全,营造了文明和谐、安全便民的诉讼环境;通过建设科技法庭、修缮审判法庭,更换法台法椅等审判设施;粉刷墙壁,雇用保洁员、保安员;更换陈旧办公桌椅及用品,修缮职工食堂;配备警用车辆,更换电脑,安装空调等一系列办公条件的改善,为大家创造一个整洁、温馨、舒适的机关工作环境,增强了全院干警的职业自豪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此外,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部门和法学院校合作,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制定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共享型法院文化;与网络、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建立门户网站、设立宣传专刊等,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定期公布政务信息、审判信息,宣传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路径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完善

(一)以点带面:把握法院文化发展规律,全面发展法院文化事业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遵循一定的客观发展规律。法院文化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形成与外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把握了法院文化的客观发展规律,我们才能抓住关键、有的放矢,增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基层法院在进行法院文化建设时,要把握法院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符合客观规律的总体规范方案,在全面发展法院文化事业的同时,每年突出一个层次文化建设,努力做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分层次分阶段各个击破,切勿眉毛胡子一把抓。法院文化产生并发展于司法实践,又能动地作用于司法实践。基层法院还要高度重视司法实践,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结合审判实践规律,大力弘扬人民法院的优良传统,积极体现人民法院的时代精神,充分利用软文化的渗透力,将法院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转化为干警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改进作风的内在觉悟和自觉行动,有力推动“三个提升”。[]

(二)借势升华:汲取地区文化特色,升华法院文化品位

法国社会学研究学者布尔迪厄认为,要深入了解作为行动者的个人或群体在交错的社会和心态结构之双重运作中的实践逻辑,就必须具体地结合特定社会空间中的社会和心态结构特征,加以通盘分析。[]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基层法院文化建设亦如此,其所具有历史的继承性、阶级性、地域性和民族性,必然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特定的历史环境、社会环境、地域特征、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形成了文化的多样性,法院文化不仅具有职业共同体的特点,也具有地方特色。因此,基层法院在进行法院文化建设时,要结合地方社会空间中的社会和群体心态结构特征,进一步突出区域特色、地域特色、民俗特色、历史特色等文化特色,注重从基层实践的发展进步和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中汲取当地优秀的文化传统,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鲜养料,集中力量打造高品位、影响大、具有地区特色的文化项目和文化品牌,升华法院文化品位,提升法院形象。

(三)动力支持: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提供不竭发展动力

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理想培育、行为引导的有力抓手。先进的法院文化应真正解决干警“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应使每位干警都“干得更勤、学得更多”,更应使每位干警的每份付出都不是白费的。基层法院应加大先进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力度,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推动法院文化繁荣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论证等管理创新,建成全方位推进的工作链条和网络;二是加强文化调研和理论研究等技术创新,努力形成反映法院文化建设客观规律的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加强现实保障,建设“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四是加强实践创新,使法院文化的发展更加符合形势任务要求,更加符合法院的实际需要,更加符合法官的精神需求和工作需求;五是加强传播渠道创新,以倾听的姿态,释明人民群众疑问,对抗民众的“习惯性质疑”。本文期望通过一系列创新驱动措施,提升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度、广度和厚度,增强法院文化底蕴,繁荣法院文化事业。

 



[*] 关玉辉,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吕芳:《中国法院文化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30页。

[] 马斯洛五大需求(Maslow’s hierarchy of needs),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逐层上升。参见《百度百科: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http://baike.baidu.com/view/693624.htm,访问日期:2013118

[] 王胜俊:《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载李玉成主编:《人民法官的品格与追求》,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

[] 同上。

[] “三个提升”指干警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有效 提升;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意识明显增强,审判管理等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更加优良,司法为民举措更加落实,人民的司法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 []高宣扬:《布尔迪厄的象征性实践和权利运作》,参见陈贵喜等译:《后现代主义哲学演讲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91页。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颜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