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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王中亚 与被告 莆田市海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傅的洪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
  发布时间:2013-03-15 14:57:12 打印 字号: | |
  仙游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2013年3月19日8时30分 在 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 公开审理 原告 王中亚 与被告 莆田市海宏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傅的洪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颜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