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讨薪,这是年关一个沉重的话题。如何让这个话题不再沉重,仙游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积极联合上级法院,于年前有效化解了19起系列案件,涉案当事人个个满意而归。
2012年1月31日的下午,雨后的仙游县城还是灰蒙蒙一片。仙游法院立案大厅迎来了一群特别的当事人,他们有着同样的利益诉求即经济补偿金和保险赔偿金。
事件源于2011年8月,该16名员工在服务了自己的电子厂东家半年后纷纷被辞退,于是这些工人集体以电子厂没有办理社会保险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工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工资等款项及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定支持离职工人的诉求。2013年1月15日,电子厂以16名工人自愿离职为由向莆田中院及仙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裁定。
考虑到年终时节,而且又是群体性案件,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严重,如果简单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即使最后案件了结也并不一定让当事人满意。于是,该院诉调衔接中心的张法官立刻想到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想法是有,但是真正实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案件已经历时半年多,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而且有些案件也已起诉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不能有效化解,这起系列案件必是困扰在法官心中的一块“硬骨头”。
有了诉前调解的思路,该院积极与上级法院联系,讨论合力化解、高效执行,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于是分头行动就此展开。经过精心的预案,该院联系了几名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一起到庭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为有效控制各方情绪,特意采用各个击破的方式化解,分合并进以便取得最佳效果。经过多次召集和多方调处,关于赔偿金额的争议双方已经基本达成协议,但对于是否放弃其他权利,两方都各有坚持,调解几乎“崩盘”。
面对此种情况,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张法官最终决定采用“利益调整法”来化解,根据所掌握的纠纷事实,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认识观点,并通过论证来改变当事人原有的态度,努力促成案件和解。调解中,张法官不忘从当事人角度考虑,并不限于案件当事人当前在该院的诉讼请求,而是综合考量、全面化解,力争消除案件引发的一切争议点。一句“我明白你们的顾虑”让双方当事人从心理接受法官的意见和建议。茶香飘散,僵持的争议也逐渐疏散开,言语开始缓和,一步步地迈向调解协议的签署。
随着一份份调解协议的签署,老主顾间的矛盾也消散在淡淡茶香中,最终该电子厂支付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109825元,员工中自愿放弃仲裁裁决书中的所有权利,且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该电子厂亦就有关案件向莆田市中院申请撤诉,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