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某和前夫詹某因性格不合离婚,却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一次与詹某吵闹后,庄某愤怒地回到詹某的新房,还在卧室点起了火……
争吵不止 萌生烧房自杀念头
庄某于2008年10月和前夫詹某协议离婚,之后还一直住在詹某家。两人同在仙游县某镇空心砖厂打工,詹某负责操作制作空心砖的机器,庄某则负责拌水泥和搞卫生。
2010年12月7日晚7时许,在外喝酒的詹某接到庄某的电话,要求其早点回家,两人于是在电话中吵了起来。到了晚上8点半,詹某回到空心砖厂宿舍内,两人又开始互相谩骂。詹某表示两人已离婚,不需要庄某管并让她滚开。
庄某认为自己天天帮忙干活还要被骂,心里实在憋屈,于是独自回到詹某新建的二层半砖瓦结构的房子中。当时,新房里没有其他人,庄某独自来到二楼卧室,越想越生气,感觉做人没有什么意思,竟产生将新房烧掉并自杀的念头。之后,她打电话告知在外的詹某,詹某激动地表示要是她敢烧就烧。
后悔不已 灭火不成跑回老家
接着,心生怨恨的庄某取了半根蜡烛点上,先点了上衣的衣脚处,再将已经点燃的蜡烛放在卧室墙壁的塑料贴纸边。因为贴纸连着二楼木板料的隔板,火势蔓延得很快。当上衣的火烧到身上感到疼痛时,庄某突然想起还有2个小孩、1个老父亲没人照顾,而且放火烧房还会连累邻居。后悔不已的她连忙用手拍衣服但没有熄灭火,于是跑到楼下用水扑灭身上的火,又打了一盆水回到卧房打算灭火。但由于火势越来越大,胆小的庄某只好从衣橱里拿了几件衣服后跑回老家。
另一边的詹某听说庄某要烧房子后越想越怕,于是打电话给父亲老詹,让他去新房看看。当老詹到达时,庄某已经离开。在新房一楼,老詹听见火烧木材的声音,发现二楼卧室的房角被烧,木材已被烧黑,二楼电视和电视桌被砸,赶忙打了110报警。经价格认证,被烧毁物品损失价值为610元。案发后,詹某立即报警。2012年10月10日,庄某向公安投案自首,詹某对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近日,仙游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庄某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鉴于庄某能自首,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