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窃贼钟情绿化树 获刑十月罚三千
作者:颜敏珊  发布时间:2012-12-15 11:16:14 打印 字号: | |
  专门以绿化树为盗窃目标,八天内疯狂作案5起。日前,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及赃物折价款2300元。

  2012年5月26日至6月2日期间,武某伙同唐某(另案处理)先后窜到仙游县某社区附近、某村路段等地,分4次每次都是两人合力一起把种植在公路旁木质花盆内的绿化树挖出来,再由同案人唐某开车载着手拿绿化树的吴某逃离现场。事后,两人将盗来的两棵绿化树平分。最后一次作案时,被巡逻的村干部发现。唐某骑摩托车逃跑,武某则在一旁装作打电话被村干部当场抓获。经价格认证被盗物品共计价值11500元,公安机关追回6棵绿化树,并发还给村委会。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第五次作案未遂等情节,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福建法院网
责任编辑:颜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