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仙游法院:多方助力 执行老案一朝解
作者:梁圳明  发布时间:2012-12-13 19:08: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仙游法院通过多方协作,化解了一起执行老案,实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1年4月,李某因经商缺资向陈老太借款25000元,约定月利率15‰。后经陈老太催讨,李某支付2004年6月27日前的利息,之后陈老太又多次向李某催讨偿还欠款及利息,李某未偿还欠款。年过八旬的陈老太,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于2006年4月向仙游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裁判:限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陈老太借款25000元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陈老太无奈,向仙游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过查询、调查,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李某也避往他乡,无从找寻,案件陷入了僵局。年逾八旬又患有心脏病的陈老太先后向县、市、省三级法院反映或上访。

  此案所涉的执行标的额虽不大,但信访人的年龄可谓最长,案件的社会关注度较高。仙游法院领导在得知案情后,担心案件再不解决,陈老太再为此奔走,身体吃不消,要求执行部门限期化解。分管院长、执行局局长偕同经办法官同赴被执行人住所地,仔细分析该案之前多次和解无果的原因,通过被执行人的亲友联系到李某,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当地全国供销理事会成员、市人大代表、申请执行人爱女、被执行人岳父等人同堂共议,协商解决。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陈老太一方考虑到李某确无偿债能力,在李某亲友代偿借款本金后,放弃了利息请求。自此,这件执行老案,在多方努力下,以人和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福建法院网
责任编辑:颜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