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多方联结审结一起山西省外来工在仙游交通肇事案件。一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公安局、检察院密切配合,对被告人苏水在不同诉讼阶段均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实行“直诉”方式,体现办案的人性化;二是运用调解衔接机制,对在进入司法程序的侦查阶段所形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查实认可,确认被告人已获被害人亲属的真诚谅解,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三是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对异地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的帮教、监管等司法行刑矫正方式作了大胆实践,不因被告人苏水是外省人、其户籍所在地的有关单位未能出具帮教、监管证明而拒不适用非监禁刑。四是联合莆永高速公路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和就业单位所在地村委会、司法所对苏水协助帮教和监管。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增强建设莆永高速公路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有力支持了莆永高速公路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