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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犹新的一桩离婚案
作者:林国概  发布时间:2011-05-24 08:28:47 打印 字号: | |

我到法院工作将近三十年,在基层法庭就二十七年了,从风华正茂的书记员到如今知天命之年的老法官,每一起案件的审结,都牵动我司法为民的情思。

 经手承办的案件大大小小有几千件,但让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林锦勇诉陈丽离婚案。那天,当我们向陈丽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时,她说她患有尿毒症,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请求法官别判他们离婚,如果法庭要强判离婚,她将与女儿同归于尽。

  林锦勇与陈丽结婚后才发现陈丽隐瞒婚前有尿毒病史。我将他们传到法庭做调解工作,他们各执己见,一方坚决要离婚,一方死也不肯,调解无果,矛盾似有激化。临近春节,陈丽的家人惊慌失措地跑到法庭,说林锦勇近来在半路上等陈丽,身上还带刀,扬言要杀人。我们一听,感到事态严重,就立即把林锦勇传到法庭,林锦勇激愤地说,如果不马上判他们离婚,他还要开车到学校去轧死学生。我们严肃地批评了他,并收缴他的三角刀。

 正月初七节后第一天上班,我们马上对林锦勇和陈丽再次进行调解。林锦勇的态度缓和了许多,陈丽也感到夫妻和好无望,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孩子。由于陈丽身患疾病,林锦勇主动提出来,愿意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和陈丽的生活费一万元,作为她和孩子的生活补贴。双方达成调解离婚协议。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