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法院依法对一起入室行凶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傅文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花连、曹伟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被告人赵天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
2010年2月2日下午4时45分许,傅文纠集花连、曹伟、赵天及李雄(另案处理)策划讨论对被害人张建实施伤害。之后,傅文准备了三把刀,由傅文先到张建家探风,得知张建在家后,遂叫在轿车内等候的花连、曹伟、赵天及李雄入室行凶,用刀将张建砍伤。由经法医学及伤残鉴定,张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傅文于2010年3月19日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
近日仙游县法院依法对一起入室行凶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傅文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被告人花连、曹伟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被告人赵天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
2010年2月2日下午4时45分许,傅文纠集花连、曹伟、赵天及李雄(另案处理)策划讨论对被害人张建实施伤害。之后,傅文准备了三把刀,由傅文先到张建家探风,得知张建在家后,遂叫在轿车内等候的花连、曹伟、赵天及李雄入室行凶,用刀将张建砍伤。由经法医学及伤残鉴定,张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傅文于2010年3月19日向仙游县公安局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