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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提高法院的公信力
作者:王锦飞  发布时间:2010-05-20 16:59:25 打印 字号: | |

  

仙游县人民法院大济人民法庭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党委、人大的监督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审判工作: 

今年年1月至4月份,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18件,审结118件,结案率为54.13%,其中调解结案69件、撤诉结案29件,调撤率达83.05%。执行收案27件,执结27件,执结率为100%。全庭仅有3个审判员,人均结案数达48件。无一起超审限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当事人均服判,没有上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各项指数基本持平,其中收案数增加5件,结案数增加5件,人均结案数增加了1件,结案率增加0.6个百分点,调解率、执行率相当。

该庭注重涉诉信访工作,力求矛盾不出辖区。把涉诉信访工作当作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的一扇窗口,采取有力措施:1. 注重源头。从当事人来访、立案开始,认真了解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家庭状况及人员结构和矛盾的症结,做到对可能出现矛盾激化的因素早知道,为案件审理,化解纠纷打下基础。2. 制定预案。对矛盾可能激化的案件,认真制定防范预案,避免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处理不当而将矛盾激化和引发新的矛盾,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3. 真情感化。对经常上访的当事人,用法官积极、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感化当事人;坐下来和他拉家常,增近感情,使当事人从心底里相信法官能公平公正审理案件。同时,对判决结果不能理解的当事人态度更要和蔼,多问一声你好,耐心与其解释缘由和释明法律,做到案结事了。4. 衔接调解。对容易激发当事人上访案件,及时联系村委会、法律服务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助、参与调解,促使当事人平息事态。5. 公正廉洁。要求法官在开展审判工作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认真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等规定;拒绝当事人的请吃、送礼等,使法官底气十足地公正处理案件,保持法官公正廉洁的形象,提高周围群众对法庭的信任度,提升法院公信力,避免群众上访。自2006年至今,该庭没有出现一起涉诉上访案件。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郑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