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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亲入现场 化解邻里纠纷
作者:王锦飞  发布时间:2010-05-20 15:07:56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千金买宅、万金买邻”、“远亲不如近邻”,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是维系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元素。2010326日,大济法庭办案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一起到大济镇龙坂村,成功地化解了该村的郑某与俞某之间的邻里纠纷,避免了一场因邻居纠纷可能引发的冲突。

郑某与俞某是邻居,因俞某经营木材需要在郑某的房屋右侧墙体搭放木材,引发纠纷,使原本十分融洽、和谐的邻里关系一下子变得十分紧张。郑某向法庭起诉要求俞某将搭放的木材搬走。法庭受理该案后,于2010326日邀请大济司法所调解员一起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当场做调解工作。通过实地勘查现场和询问后,法庭办案法官在特邀调解员的协助下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结合审判案例跟双方当事人阐明邻居关系的重要性,并就该案现场析法明理。

最后,俞某主动将搭放的木材移开,郑某也当即动手帮忙,双方紧张的邻里关系一下子又恢复了往日的融洽、和谐。

 

 

 

来源:仙游法院
责任编辑:郑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