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菜摔断腿,治疗过程苦不堪。52岁的林女士以一般人格权纠纷将仙游县榜头镇某购物广场诉至法院,索赔人民币18750元。
2009年4月5日,林女士来到榜头镇某购物广场买菜,因该购物广场管理不善,未把塑料篮放在过道中收起,且过道并无任何安全提示。当林女士走过去时脚被塑料篮绊倒在地,致使左腿髌骨粉碎性骨折,无法行走,伤情严重。事发后,该购物广场不支付林女士医疗费用,也拒绝赔偿。为此,林女士将该购物广场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875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